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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工作经验谈】筑牢证据防线 守护司法生命线

编者按

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是刑事审判的重要职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十五五”规划建议都要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以下简称八刑会),深刻分析了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司法理念、主要任务,对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刑事审判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十五五”规划建议和《意见》,推动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官微开设“刑事审判工作经验谈”专栏,选登八刑会上受表扬的刑事审判工作突出集体和个人相关文章。敬请关注。

筑牢证据防线 守护司法生命线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八刑会强调,要始终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严格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强化全案证据综合分析,存疑证据依法不予采信、瑕疵证据必须着力补正、非法证据坚决排除。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中,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证据裁判为核心的刑事司法理念,将证据裁判原则贯穿于每一起案件的审理过程,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坚持证据裁判,让群众感受到正义的力量。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我们牢固树立证据裁判理念,尤其是办理死刑案件,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证明标准,一切靠证据说话,全面客观认定案件事实。但证据裁判不是机械的证据堆砌,而是动态的证据建构,审查发现定案证据有瑕疵的,要及时和检察、侦查机关沟通,要求补充调查完善证据,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2021年,我们审理梁某某杀害其嫂张某某一案,案发时二人均已年过八旬,张某某被发现在住处旁的粪坑内死亡,经鉴定系钝性外力致颅脑损伤死亡。该案死者子女众多,引起社会广大关注,造成不良影响。梁某某供述案发前与张某某因摘菜发生口角,张某某回家经粪坑时跌落其中,其用尿勺柄击打被害人头部致其在粪坑内死亡。案发现场、长柄尿勺未提取到被害人及被告人相关生物检材。由于被告人年龄大、身体弱,对案发过程供述不完整,加之案发当晚下雨、现场破坏、证据收集瑕疵等因素,使得证据的补充和审查判断难度很大。合议庭经10多次分析讨论,组织公安、检察机关多次座谈,了解被告人、被害人过往恩怨,分析推演案发过程,最终找到突破口,确定了被告人案发时所穿衣物并送检,检出了被害人张某某的血迹。该鉴定意见与梁某某口供、其他在案证据形成了完整的闭合链条,有力锁定了被告人实施杀人行为。该案公开审理宣判,受到群众的认同。该案的审理是刑一庭审理的众多命案、刑案的一个缩影,它深刻地诠释了:证据裁判,既要防止冤错,也要惩治罪恶,其本质在于通过证据还原真相。

法理情相融,让群众感受到公正的温度。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群众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2022年办理的张某某合同诈骗一案,张某某通过融资公司以分期支付租金方式购买一辆价值10万余元小轿车,首付2万余元后约定每月向融资公司支付租金3300元。张某某在履行4个月后将车辆抵押借款,用于偿还其他债务。融资公司发现车辆GPS被拆除并过户给他人,遂报警。案发后,张某某向融资公司付清全部租金。一审判处张某某构成合同诈骗罪,二审改判无罪,检察机关抗诉,在二审及再审审理中,合议庭全面审查认定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认为不能以张某某负有其他债务就认定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而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张某某在签订、履行合同时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合同仍在履行过程中,将张某某处分担保物的行为认定为其有非法占有租金的目的证据不足;张某某的行为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程度,认定为合同诈骗犯罪有违刑法谦抑性。合议庭坚持将法律判断、基本道德评判和民众朴素正义观融合,杜绝僵化理解和适用法律,防止混淆民事欺诈和诈骗犯罪,依法宣告张某某的行为无罪。宣告无罪与准许撤回起诉的背后,是刑一庭对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原则的坚定践行,因为“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每一份证据都可能决定一个家庭的命运,容不得半点马虎”。

恪守程序正义,筑牢实体公正根基。从事刑事审判多年,刑一庭法官们深知:正义不仅要实现,更必须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没有严格的程序保障,证据的可靠性与裁判的公信力都将无从谈起。为此,刑一庭牵头推动并制定了本市《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实施细则》,着力改变书面审查惯性,推动“三类人员”依法依规出庭,明确出庭作证的条件、程序和保障措施,让关键证据从静态的卷宗审查走向动态的法庭对质,让庭审成为查明事实、发现真相的核心环节。近五年,刑一庭共在16起案件中通知21名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通过面对面的质证检验,切实推进司法证明的实质化。另一方面,为保障和规范诉讼权利行使,确保庭审高效有序进行,刑一庭坚持对重大复杂、社会关注案件召开庭前会议,积极与辩护律师沟通,听取意见,围绕证据争议、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异议等核心议题梳理归纳争议焦点。庭审中严格贯彻控辩平衡原则,充分保障律师依法行使发问、质证、辩论的权利,强化庭审引导与把控,保障庭审实质化推进。这些制度举措共同构筑了程序公正的坚实框架,不仅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诉权,更以透明、规范的诉讼程序,在审判过程中凸显了正当性与公信力。

重任在肩,唯有实干!面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更高要求,汉中中院刑一庭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八刑会精神,继续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坚守证据裁判原则,让每一起案件裁判都根植于确凿证据,彰显于公正程序,致力于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司法力量。

(作者系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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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平钰骁